
客房住宿
★ 房間訂價 ★
- 雙人房-平日 2000|假日 2500
- 四人房-平日 3000|假日 3500
(平日為週日至週四,假日為週五、週六以及國定假日前一晚)
P.S.
- 以上含免費泡湯(住宿期間不限次數)(房內並無溫泉泡湯池)
- 提供免費腳踏車使用
★ 訂房辦法 ★
河岸溫泉 訂房專線03-5849250
來電訂房前請先閱讀以下資訊喔~
電話訂房時間 A.M. 10:00 ~ P.M. 09:00 其餘時間請寫e-mail至 spring.water@msa.hinet.net 我們會以最快的時間與您連絡。
- 河岸溫泉會保留三天待房客繳付訂金,此時仍可安排候補。已訂:表示已有人確定訂房並已支付訂金,此時表示已無法候補)
- 房間價格計算方法,平日為週日至週四,假日為週五、週六以及國定假日前一晚。
- 確認日期與房型後,請來電告知欲訂房型及日期,並於三日內預付房價1/2訂金。
- 若三日內未完成訂金匯款,河岸溫泉有權利將該房間轉讓給其他客人。匯款成功後當天,我們將發簡訊及mail通知匯款完成。
- 付款方式:親洽河岸溫泉匯款 (尚不提供信用卡服務)
.匯款資料:
郵局代號:700
帳號:00615070042531
戶名:吳芬香
匯款後,來電 or 來信回覆您匯款日期、金額及帳號後5碼以便核對,確認後,即完成訂房!
.延期或取消:
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規定,旅客解除契約時,應事先通知業者,並得要求業者依下列基準處理:
收取定金者,依下列方式處理
- (一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四日以前到達者,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百。
- (二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日至第十三日到達者,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七十。
- (三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七日至第九日到達者,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五十。
- (四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四日至第六日到達者,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四十。
- (五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二日至第三日到達者,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三十。
- (六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一日到達者,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二十。
- (七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,業者得不退還定金。
- 住宿當日逢颱風或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(以新竹縣政府頒布狀況為準),可延期或全額退回訂金。

★ 房間設備 ★
- 標準雙人床(兩房x1、四人房x2)
- 乾濕分離衛浴、毛巾、浴巾、牙沐浴乳、洗髮乳、香皂刷、刮鬍刀、浴帽、棉花棒、吹風機、室內拖鞋
- 熱水壺、茶包、礦泉水
- full HD 電視 & 冰箱
- 全部空間免費無限上網
- 泡湯券(住宿期間不限次數)(請自備泳衣、泳褲及泳帽)
電話訂房時間 A.M. 10:00 ~ P.M. 09:00 其餘時間請寫e-mail(spring.water@msa.hinet.net )聯絡,我們會以最快的時間與您連絡。
最後入場時間:平日8:30|假日9:30
- 露天溫泉SPA風呂 營業時間 :
星期一~星期日 AM:10:00~PM:10:00/每周三公休 - 湯屋溫泉風呂 營業時間 :
星期一~星期日 AM:10:00~PM:10:00/每周三公休